财政 部

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1994年7月6日 [1994]财会字第31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现将《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如在执行中有什么
问题,请及时告我部。

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


最近,一些地区、部门及企业反映,在现行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有些会计处理
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企业支付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
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营业外
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购入材料因未收到发票帐单而于月终暂估入帐时,是否要暂估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购入材料因未收到发票帐单而于月终暂估入帐时,可只估计材料成本,不需要将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帐。

3.对自产自用的产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自产自用的产品主要包括用于在建工程(施工企业为专项工程)、管理部门、非
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方面的产品。
自产自用的产品在会计处理上应按成本结转,不作为销售处理。企业将自产的产
品移送使用时,应将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中,借记“在建工程”(施工
企业为“专项工程支出”)、“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产成
品”(施工企业为“库存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
因将产品用于上述用途而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金,也应按用途记入相
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施工企业为“专项工程支出”)、“营业外支出”、
“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缴税金
--应缴消费税”等科目。

4.对于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分别不同情况按下列方法处理:
(1)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部分,
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收取押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
款”科目;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押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
他业务收入”科目。
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金应相应计入其他业务
支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缴税金--应缴消费税”等科目。
(2)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
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部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收取押金时,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押金
时,没收的押金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金,应先在“其他应付款”科
目中冲抵,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缴税金--应缴消费税”等科目,冲抵后的净额自“其他应付款”科目转
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5.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土地一次性收回的租金在会计上如何确认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的土地,应于签定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土地
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如合同、协议规
定出租土地的全部租金一次收回,应增设“271递延出租收入”科目,核算这部分已
收回但应递延的收入,并在租赁期内将其平均转作当期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企
业在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出租收入”科目。每期转作收
入时,借记“递延出租收入”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借
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出租开发产品”科目。
“递延出租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长期负债类(外商投资企业
为其他负债类)下单列“递延出租收入”项目反映。
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递延出租收入的本年增加数应在其他来源类“(3)增加
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其他来源类“(7)增加其他负债”项
目反映)。递延出租收入的本年转销数应在本年利润类“(2)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及其他资产摊销(减其他负债转销)”项目(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为“无形资产及其
他资产摊销(减其他负债转销)”项目)中反映。

6.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商品时缴纳增值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代理出口商品的外贸企业,在收到委托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记“应缴
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并在出口后,按应
收取的手续费,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代购代销收入”科目。收到购货方的
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同时凭有关单据向税务机
关办理退税手续。收到税务机关的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税金
-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企业将货款和出口退税扣除应收手续费后的差额
退还给委托方时,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7.企业收购农产品或废旧物资缴纳增值税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按其买价和10%的
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根据[1994]财税字第012号《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
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根据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购入上述农业产品或废旧物资时,按买价或收购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
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额)”科目,按买价或收购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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