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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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22财税 【 2002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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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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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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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大国税发〔2002〕207号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2〕1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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