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财政部令第48号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首页|  税收基本法规|  税种分类目录|  税收优惠规定|  行业分类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2005年*
*营业税*
*管理*

关于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营业税先征后返还问题的通知

1996年4月17日 财税字[1996]032号


为支持民航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照章征收营业税,所征税款由财政部门予以返还,用于机场建设。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行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 财预字第055号)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办理。
本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文件

相关内容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与我合作   返回首页

声明:本网站所有文件均来源于官方各网站,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