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外籍人员在中国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1981年7月18日 (81)财税外字第066号
上海市税务局: 沪税(1981)328号文收悉。关于外籍人员在中国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缴 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为了简化征纳手续,同意你局意见,如果纳税人临 时离境,不能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返回中国的,经过本人提出申请 ,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在离华前,暂按上月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 ,待返华后,再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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