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国税函[2008]829号 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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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04
税收管理

国税发〔2001〕43号2001年4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避免对跨国纳税人的双重征税,现就向在华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以及向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中国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华外籍个人和企业依据中国税法履行纳税手续后,有关税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
  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华外籍个人和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我国对外签定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关于居民的判定标准构成中国居民的,应纳税人要求,可按管理权限由县(市)一级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向其签署填发《中国居民身份证明(适用于外籍个人和居民)》(见附表,各地可根据需要印制)。
  三、本文所附《中国居民身份证明》仅适用于在华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外籍个人和企业,总局1994年12月7日以国税发〔1994〕255号文下发的《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适用范围等有关规定不变。

  《中国居民身份证明》审批表(For official use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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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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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姓名   │             │  审批日期  ┃
┃ 申请人 ├───────┼─────────────┼───────┨
┃     │公司或团体名称│             │       ┃
┠─────┼───────┼───┬─────────┤       ┃
┃ 经办人 │       │审批人│         │       ┃
┗━━━━━┷━━━━━━━┷━━━┷━━━━━━━━━┷━━━━━━━┛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P
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
务总局
  中国居民身份证明(适用于外国个人和企业)
  Certificate of Chinese Resident St
atus
  (For foreign individuals and entit
ies to apply to their tax authoritie
s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
on)
兹证明: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1.个人        │姓名Name_______
    Individual│在华住所Domicile or residence in China________
──────────────┼────────────────────────────────────────────
  公司或团体       │名称Name_______
  Entity      │总机构所在地Place of head office__________
  2.在中国取得(或将取得)下列所得
  Has derived or will derive the fol
lowing income in China.
┏━━━━━━━━━━━━━━━┯━━━━━━━━━━━━┯━━━━━━━━━━━━━━━━━┯━━━━━━━━━━━━━━━┯━━━━━━━━━━━━┓
┃      所得项目     │   支付人名称    │       支付金额      │      支付日期     │    纳税年度    ┃
┃Items of income│Payer’s name│Amount of payment│Date of payment│Taxable year┃
┠───────────────┼────────────┼─────────────────┼───────────────┼────────────┨
┃               │            │                 │               │            ┃
┠───────────────┼────────────┼─────────────────┼───────────────┼────────────┨
┃               │            │                 │               │            ┃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政府关于对所
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关于居民的判定标准,构成中国
税收居民。
  Is a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accor
ding to the proveisions of Individua
l Income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
ublic of China,Income Tax Law of th
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Ent
erprises with Foreign Investment and
 Foreign Enterprises and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
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
ent of_________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
axes on Income(and on Capital)
  签署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Approved by:       Data(Y/M/D):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Official seal)
1.填发本证明时,有条件的地区用计算机开具,没有条件的地区要做到准确、清晰、工整。
  2.填写审批表时注意编号备查。
  3.本表原件交纳税人之前,税务局应复印存档。
  4.纳税人“姓名”与“名称”是外文的,应用外文填写,其它栏目可用中文或中、外文两种文字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