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第三条废止 国税发[2009]7号 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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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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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大国税发〔2002〕217号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市局,以便另行下发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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