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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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0)554号;2000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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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接国家轻工业局函,要求继续通过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方式,解决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的经费来源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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