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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免征 出口商品贴息 国税函 1999

效力:1999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替代文件:无

99-5-24国税函(1999)291号

相关文件

××税务局:

为配合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企业及时出口收汇,降低出口商品成本,推动出口增长,国家规定,1999年继续对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实行每美元贴息3分钱,对1999年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比1998年增加的部分,每美元贴息0.10元。对这部分出口贴息,将在1999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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