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财税[2009]138号 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财政部* |
关于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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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1日 财税[2006]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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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相关文件
财税[2008]1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相关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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