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税收法律>>2006年文件

(此文废止 财税[2008]168号 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基本法规|  税种目录|  优惠规定|  行业分类

纳税无忧网 www.dxtax.com       最近编辑时间:2008年12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1183号 2006-12-06

*国家税务总局*
*2006年*
*
消费税*
*
生物柴油*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生物柴油是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06〕165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的规定,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相关文件

 

相关内容

dgsh200-121,2006-12-26.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与我合作

声明:本网站文件来源于各网站,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