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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无忧网 www.dxtax.com 最近编辑时间:2006年11月04日 来源:北大法宝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挪威阿尔斯通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6]534号2006年6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06年* *企业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 *免征*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挪威阿尔斯通公司技术转让免征预提所得税的请示》(深地税发[2006]187号)收悉,批复如下: 2005年4月,挪威阿尔斯通公司与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西部电力公司3号机组脱硫项目技术咨询协议》(合同号为:05NOSZY4420058FGD),转让海水脱硫技术。鉴于该技术能有效节约能源和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同意对挪威阿尔斯通公司转让上述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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