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山东省(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科学院《关于申请免征陈嘉庚科学奖奖金个人所得税的函》(科发学部字〔2006〕107号)。经研究,通知如下:
陈嘉庚基金会由中国科学院为业务主管部门,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银行等部门及中国科学院各学部主任和院士组成理事会,下设评选委员会。该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设立陈嘉庚科学奖,以奖励取得杰出科技成果的我国优秀科学家,促进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该奖共设6个奖项,每个奖项奖金3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奖已评选出2006年度陈嘉庚数理、生命、地球和信息技术科学4个奖项,共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陈嘉庚科学奖2006年度获奖者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见附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陈嘉庚科学奖业务主管、组织结构、评选办法不变的情况下,以后年度的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的奖金收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200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获奖名单及奖金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奖金
(万元)
1
范海福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100080)
30
2
饶子和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屯路15号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100101)
30
3
涂传诒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100087)
30
4
王小云
山东大学数学院清华大学高等研究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高等研究中心(100084)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