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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无忧网 www.dxtax.com              2011年04月05日                    来源:中国税务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河北省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52号 2007年12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07*
*
企业所得税*
*
农村信用社*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河北省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河北省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免税款专项用于核销挂账亏损或增加拨备,不得用于分红。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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