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纳税无忧网首页 >> 税收法律 >> 2007年文件

基本法规 | 税种目录 | 优惠规定 | 行业分类

纳税无忧网 www.dxtax.com       最近编辑时间:2007年08月17日        来源:不详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希腊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7〕93号二○○七年八月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07*
*税收协定*
*
生效及执行*
*
希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希腊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02年6月3日正式签署。业经双方外交部门分别于2003年12月3日和2005年10月12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自2005年11月11日起生效,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文本,税务总局已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希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549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文件

 

相关内容

.

 

.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与我合作
声明:本网站文件来源于各网站,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纳税无忧工作室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