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纳税无忧网首页>> 税收法律>> 2008年文件

基本法规     税种目录     优惠规定     行业分类

纳税无忧网 www.dxtax.com              2008年11月0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2号 2008-10-09

*财政部*
*2008*
*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相关文件

财税[2008]140号 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相关内容

.

 

.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与我合作
声明:本网站文件来源于各公开网站,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纳税无忧工作室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