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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无忧网 www.dxtax.com              2008年10月1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硅藻土、珍珠岩、磷矿石和玉石等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8]91号 2008-09-16

*财政部*
*2008*
*资源税*
*税额标准*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开采和利用,自2008年10月1日起,调整硅藻土、玉石等部分矿产品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标准分别为:硅藻土、玉石每吨20元,磷矿石每吨15元,膨润土、沸石、珍珠岩每吨10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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