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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航空信托投资公司转制为航空证券公司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2004 契税
财税[2004]122号 2004-7-23
北京、上海、深圳、河北、湖北省(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要求,经批准,航空信托投资公司整体改制为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公司转制过程中,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受原航空信托投资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所涉及的契约,予以免征。
相关文件
财税[2003]184号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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