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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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3]135号 200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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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现就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密集、知识密集(以下简称“两个密集型”)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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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税法第七条第三款所说的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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