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
关于天津市两户企业防伪税控专用设备被盗情况的通报 

二00三年七月十八日 国税发明电[200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6月17日,天津市家区县级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天津瑞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进行防伪税控企业操作培训工作中发现已由主管税务机关发行完毕、企业尚末安装的两套开票金税卡,税控IC卡在培训现场被盗,两户企业及已发行的金税卡、IC卡为:天津市三思制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20105722999303、金税卡号——331153386、IC卡号——30784136;天津市阀门公司产品销售处、纳税人识别号——12000105239076074、金税卡号——331153383、IC卡号——30784133。 
各地税务机关应从此事件中汲取教训,严格执行总局的有关规定,办理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发行应由企业自行负责,不得委托服务单位代理,并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各地税务机关在发行,发售,报税,认证等环节发现涉及上述金税卡,IC卡和发票的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税款流失,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组织侦查,并报告国家税务局。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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