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
相关文件 |
2003.12.29.国税函〔2003〕13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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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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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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