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诚集团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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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3]75号 200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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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四川、江苏、浙江、陕西、山东、广东、辽宁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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