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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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3〕931号二○○三年八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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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陕西、四川、云南、广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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