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
相关文件 |
20040205 国税函【2004】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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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山西、辽宁、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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