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贷款利息 免征 涉外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 2004 |
效力:有效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取得贷款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替代文件: |
国税函〔2004〕477号 20040408 |
相关文件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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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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