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7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逻辑关系审核表
序号 主表 逻辑关系 附表一
1 (第1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2 (第2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
3 (第3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4 (第4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5 (第5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6 (第6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7 (第11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
8 (第21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12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
9 (第22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13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
  主表 逻辑关系 附表二
10 (第12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12栏)中的“税额”数
11 (第14栏)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之和 = (第13栏)中的“税额”数
  附表三 逻辑关系 附表二
12 金额”“合计”栏数 = (第1栏)中的“金额”数
13 税额”“合计”栏数 = (第1栏)中的“税额”数
  附表四 逻辑关系 附表一
14 金额”“合计”栏数 = (第1815栏)“小计”“销售额”项数据之和
15 税额”“合计”栏数 = (第1栏)“小计”“销项税额”、(第8栏)“小计”“应纳税额”、(第15栏)“小计”“税额”项数据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