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纳税无忧网首页 >> 税收法律>> 2010年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停止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10]195号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0】 【增值税】 【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自2004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人工录入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工作在增值税抵扣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实现电子信息联网核查前工作的平稳过渡。鉴于目前联网核查机制已经正常运行,电子传输数据质量已经基本满足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决定从2010年6月1日起停止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的人工录入工作。
相关文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近编辑: 2010年05月22日
声明:本网站所有文件来源于各公开网站,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纳税无忧工作室】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