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运港退税政策缩短退税时间,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所谓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国内发往上海洋山港区中转出口至境外的货物,只要确认离开启运港,即被视同已出口并办理退税。比洋山港区原来的“到港退税”办理时间上可提前两周到两个月,能大幅度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启运港退税政策酝酿已久,试点范围限定未超预期。早在2009年4月,国务院就明确提出要将上海打造成为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而其中的一项具体措施就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本次试点政策启运地口岸为青岛前湾港和武汉阳逻港,出口口岸为洋山保税港区,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承运人限定为上海浦海航运公司、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适用运输工具限定为永裕016、永裕018、新滨城、向莲四艘内贸五星旗船。此次试点为小规模试点,意在操作层面检验政策影响。
启运港退税政策意在吸引出口货物经上海港中转,推进上海港集装箱枢纽港建设。上海港已是全球第一大集装箱港口,拥有最丰富的箱源和最密集的国际航线设置,从运输角度看,经上海港中转在成本和时间上具备更大优势,但因国内中转退税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大量出国货物通过韩国釜山和香港中转以获得提前退税。以釜山港为例,2011年中国有近300万TEU的货物转到釜山港出口,在实施启运港退税后,这部分货物将是未来洋山港的潜在货物中转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