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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97号2012年12月28日

【财政部】
【2012】
【增值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完善投资性黄金相关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熊猫普制金币是指由黄金制成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法定货币:
  1.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2.生产质量为普制;
  3.正面主体图案为天坛祈年殿,并刊国名、年号。背面主体图案为熊猫,并刊面额、规格及成色。规格包括1盎司、1/2盎司、1/4盎司、1/10盎司和1/20盎司,对应面额分别为500元、200元、100元、50元、20元。黄金成色为99.9%。
  二、纳税人的具体条件以及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三、文到之日前,纳税人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在今后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或者按规定办理退库。纳税人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免税;凡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追回的,不予免税。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8号 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7号 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三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4号 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九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三批)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网站)            最近编辑: 2018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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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普制金币
【摘自: 百科名片】
普制金币的概念是南非矿业协会在20世纪60年代首先提出来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随着金币逐渐退出流通领域,黄金被各国中央银行普遍作为储备收购。到了60年代随着国际金融形势的变化 ,"金本位"的做法在历经一个多世纪后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而面临取消。而这意味着各国中央银行不再定期大量吸纳新开采的黄金,或控制国际黄金价格,于是很多国家纷纷取消对个人拥有黄金的诸多限制 ,允许人们任意购买金条或金币。 南非矿业协会受到这一美好前景的鼓舞,迅速做出反应,提出了发行普制金币的新概念,以利于大众对黄金的投资。

目前国际上普制金币的主要市场为:美国、德国、日本、中国香港和南非。近年来,美国市场销售的普制金币约占世界总销量的50%。目前国际上主要的普制金币有以下几种,首发时间及成色见下表:

目前国际主要普制金币(以发行时间为序)
普制金币名称 发行开始时间 成色
南非福格林金币 1970年 91.67%
加拿大枫叶金币 1979年 99.99%
墨西哥自由金币 1981年 99.9%
中国熊猫金币 1982年 99.9%
美国鹰洋金币 1986年 91.67%
澳大利亚袋鼠鸿运金币 1987年 99.99%
英国不列颠金币 1987年 91.67%
奥地利音乐金币 1989年 99.99%
新加坡狮子金币 1990年 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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