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3号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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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5号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
【车辆购置税】
【固定装置】


  为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机动车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申请核准与下发速度,国家税务总局对《免税图册》以及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事项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免税图册》部分车辆类型目录内容
  自2013年第4册(总第35册)《免税图册》起,《免税图册》中不再列示下列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内外观图片:
  1.混凝土泵车
  用途:混凝土输送
  主要固定装置:砼泵及臂架
  2.钻机车
  用途:钻孔、打井
  主要固定装置:钻架、钻杆、钻头、绞车等
  3.洗井液、清腊车
  用途:油田无循环洗井流程的注水清洗、清除油管和输油管线中的结蜡、油污
  主要固定装置:沉浮腔、初滤器、注滤器、水箱、污物回收车、旋液器、汽油机、传动箱、风机、水泵、锅炉等
  4.修井(机)车
  用途:油井大、小修、试油、钻井作业等
  主要固定装置:井架、转盘平台、变速箱、绞车、离合器、气控系统、液控系统
  5.混砂车
  用途:压裂用砂液输出
  主要固定装置:砂泵、搅拌器、输砂器等
  6.压缩机车
  用途:石油管道试压、扫线、气举等
  主要固定装置:压缩机、柴油机、管道系统、仪表操作系统、电气设备等
  7.采油车
  用途:油井采油
  主要固定装置:可调式立架、绞车系统、液压系统、气控制动等
  8.井架立放、安装车
  用途:井架的立、放、安装或拆卸作业
  主要固定装置:绞车、扒杆、游动系统
  9.锅炉车
  用途:油田加热原油、清除油管结蜡作业
  主要固定装置:燃油锅炉、发电机组、水泵、燃烧器等
  10.地锚车
  用途:油田野外打、拔桩作业
  主要固定装置:锤架、重锤、取力箱、绞盘等
  11.连续抽油杆作业车
  用途:油田、油井收、放连续抽油杆作业
  主要固定装置:卷绳装置、排绳装置、牵引装置、天轮总成、液压传动系统、分动箱等
  12.氮气车
  用途:提取氮气、氮气增压
  主要固定装置:柴油机、膜分离制氮器、氮气增压机、管道及仪表操作系统
  13.稀浆封层车
  用途:公路养护施工
  主要固定装置:骨料储供装置、工作发动机、填料供给系统、乳化沥青供给系统、拌和装置
  纳税人购买上述车辆,经税务机关实地验车,符合《免税图册》中车辆用途和主要固定装置规定的,税务机关直接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二、其他事项
  (一)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的车辆进行实地验车,应核查车辆用途,并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车辆内外观照片对车辆的主要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二)纳税人购买《免税图册》中已列示车辆图片的车辆,车辆内外观(含车身颜色)发生变化,但车辆整体结构、用途与主要固定装置未改变的,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应出具证明。税务机关实地验车后,依据车辆生产(改装)企业证明与《免税图册》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三)其他车辆仍按《免税图册》的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三、本公告自2013年8月30日起执行,《免税图册》名称同时变更为《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8月7日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3号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近编辑: 201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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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3年08月1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加快机动车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申请核准与下发速度,国家税务总局对《免税图册》以及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等事项进行调整或明确。
  一、调整《免税图册》中部分专用车辆目录内容,取消车辆内外观图片,简化办理流程。
  现行《免税图册》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分为三十九类,其中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机、起重机、推土机等六类工程机械(车辆)只列车辆类型、用途、主要固定装置,不列车辆外观图片。公告在此基础上,又取消了十三种专用车辆的车辆内外观图片,如混凝土泵车、钻机车、修井(机)车等。纳税人购买这些车辆,申请办理车购税免税时,税务机关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实地验车确认车辆用途与主要固定装置符合《免税图册》规定的,即可依据《免税图册》直接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不再需要核对车辆外观图片。
  二、明确车辆外观发生变化是否可以办理免税的问题
  公告规定对《免税图册》中已列示车辆图片的车辆,如果车辆内外观(含车身颜色)发生变化,但车辆整体结构、用途与主要固定装置未发生改变的,由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出具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实地验车确认车辆用途与主要固定装置符合免税规定的,依据《免税图册》和生产(改装)企业证明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三、明确税务机关对申请免税车辆实地验车的要求与内容。税务机关在实地验车时,应对纳税人购买车辆用途进行核实,并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辆内外观照片对车辆的主要固定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四、本公告自2013年8月30日起执行。2013年第4册(总第35册)《免税图册》将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对部分车辆类型目录内容进行调整。
  五、《免税图册》名称自公告执行之日起,正式变更为《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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