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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

【财政部】
2020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关精神,现将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该目录在本公告执行期限内修订的,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三、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时,可提请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由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发展改革、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四、本公告所称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江西省赣州市,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五、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号)中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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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网站        更新日期: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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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 宁夏减免企业所得税153亿元
2020年06月10日 版次:01 作者:记者马国柱 通讯员王蕾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2020年5月,宁夏税务部门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53.64亿元,共有3054户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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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牛汝极: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功不可没
2020年05月27日 版次:02 作者:本报记者 李文 通讯员 新红 福全 志民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20多年来,新疆取得了哪些成就?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释放了怎样的政策红利?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牛汝极,请他结合相关调研谈谈税收优惠政策对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西部大开发战略助力经济发展、惠及民生的作用在新疆体现很明显。”牛汝极回顾,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新疆国内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364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1.36万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5817元增加到2019年的3.47万元。

在牛汝极看来,巨大变化背后,税收优惠政策功不可没。他认为,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新疆企业发展有巨大促进作用。“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能力。”牛汝极说,2011年~2019年,受益于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新疆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460.32亿元。

“税收优惠政策在优化新疆产业结构方面同样作用显著。”牛汝极介绍,调研显示,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2000年~2019年新疆地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占比呈下降趋势,第三产业的占比则由2000年的39.44%上升至2019年的51.63%。同时,新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棉纺织、农产品加工等鼓励类产业均实现较大发展。

自2011年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以来,新疆企业纳税人从9.67万户增至30.18万户,364万人通过企业解决就业,较2011年增长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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