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相关文件: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18日

 

微信公众号

来源:官方网站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4日

.相关内容

权威解读/相关政策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6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份免征车购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

地方规定

.

学习笔记、案例、相关资讯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什么优惠?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最新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发布
477个车型可享车辆购置税免税优惠
2022年10月14日 版次:06 作者:韩松君 李文文 郁飚

近期,197家企业的477个车型,如被服洗涤车、焊接工程车、应急救援消防车、纯电动电源车等,被纳入第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纳税人购买《目录》内专用作业车辆,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免税优惠。总体来看,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累计发布的六批《目录》,呈现出如下鲜明特点:

一是越来越全面。2021年累计发布四批《目录》,共涵盖1117家企业的7788个车型;2022年累计发布两批《目录》,共涵盖475家企业的1483个车型。在市场上合规车型总量相对固定的情况下,由于《目录》涵盖越来越全面,入选的车型数量逐渐减少。

二是越来越细致。以抢险类车辆为例,在之前五批《目录》的基础上,第六批《目录》又将可以适用免税优惠的车辆,分为救险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大流量排水抢险车、垂直供排水抢险车、远程供排水抢险车5个车型,以适应更多特殊环境抢险作业需求。

三是越来越新颖。细翻第六批《目录》,很多专用作业车辆在前几批燃油动力之上,新增了纯电动类型,如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纯电动电源车、纯电动扫路车等;此外,第六批《目录》中的专用作业车辆,还可适用更多场景,如洗涤车多了被服、工程车多了焊接、消防车多了应急救援等专门用途,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

从《目录》的特点中,可见我国专用作业车辆更专业、更环保的发展趋势。2021年1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发布六批《目录》,对1592家企业的9271个车型的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录》后续很可能会继续扩围,建议相关纳税人动态关注《目录》变化。

一般情况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已经列入《目录》的车型,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纳税人购买《目录》内车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合格证明、车辆价格凭证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这些资料和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实务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纳税人格外注意:纳税人购买了某台专用作业车辆并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其购买的专用作业车辆才被纳入《目录》。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通过申报系统,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修改后的车辆电子信息。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例来说,2022年8月28日,甲公司向乙纳税人销售被服洗涤车(该车辆未被纳入前五批《目录》),乙纳税人购车后缴纳了车辆购置税。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六批《目录》,包含了被服洗涤车。为使广大纳税人享受到车辆购置税免税优惠,甲公司需要在第六批《目录》发布后,及时通过申报系统,修改被服洗涤车的电子信息,为被服洗涤车标注免税标识,并上传新的被服洗涤车电子信息。乙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1

声明:文件来自公开媒体,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