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相关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5号

目录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3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23年6月1日

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8月12日国税发〔1998〕126号公布,
2010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确认,
2016年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0号修改,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
不适应新个人所得税制,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
1998年9月28日国税发〔1998〕156号公布,
2010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确认,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
已被新的税收规定替代,全文废止。

 

微信公众号

来源:官方网站       更新日期:2024年03月03日

.相关内容

权威解读/相关政策

 

 

解读
时间:2023-06-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方便税务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规章制定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现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2件,分别为《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8〕126号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国税发〔1998〕156号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上述2件税务部门规章制定时间较早,一些规定和要求已经不适应新个人所得税制或已被新的税收规定替代,决定予以全文废止。

地方规定

.

学习笔记、案例、相关资讯

.

1

声明:文件来自公开媒体,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