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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09年1-4月份税收热点问题收集公布工作开突蛭抟谰荩换卮鹞侍饨衔颍徽嘉募挥薪馐退得鳎虿幻魅坊卮穑挥镅怨诳谟锘蛔既贰⒉谎辖鳌⒉还娣兜任侍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热点问题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收集公布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的需要,不仅有助于纳税人准确、及时地了解税收政策,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准确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和谐征纳关系。各地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纳税咨询热点问题收集公布制度的通知》(国税办发〔2008〕132号)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每月热点问题整理报送工作。
(二)明确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随着热点问题整理发布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应指定专岗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积极探索,努力将此项工作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服务、网站等宣传咨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包括收集、整理、报送、发布、培训应用等在内的热点问题收集应用长效工作机制。
(三)扩大利用范围。各地应及时将税务总局发布的热点问题和答案通过基层税务机关和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务网站、报刊等多种渠道进行发布、发放,扩大热点问题宣传的覆盖面。要积极开展热点问题的统计、研究和分析,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将有关分析结果反馈给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以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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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其他)            最近编辑: 200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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