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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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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其他原料”是指除原油以外可用于生产加工成品油的各种原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第一条】
【解释:纳税人生产加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产品,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第一条】
【解释: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产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第三条】
【解释:“其他原料”是指除原油以外可用于生产加工成品油的各种原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第一条】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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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近编辑: 2023年0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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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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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石油生产企业生产工业白油,符合行业标准NB/SH/T 0006-2017 工业白油I 5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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