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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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05月05日 [1994]财税字第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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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2009年1月1日第九条和第十条废止 财税[2009]9号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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