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 财政部令第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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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无忧网 www.dxtax.com       最近编辑时间:2011年04月05日        来源:中国税务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应收未收利息延期减除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72号 2006-05-20

*财政部*
*2006年*
*
营业税*
*地区*
*其它金融*

辽宁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现对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应收未收利息延期减除营业额问题通知如下:

  对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在2000年12月31日以前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从营业额中尚未减除完毕的部分,准许其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从营业额(仅指贷款利息收入)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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