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财政部 |
财税[2004]100号二○○年七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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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国家林业局: 单位: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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