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2010年第21号)公布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作废。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国家开发银行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地址
1 北京市分行 北京市
2 天津市分行 天津市
3 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
4 山西省分行 山西省太原市
5 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6 辽宁省分行 辽宁省沈阳市
7 大连市分行 辽宁省大连市
8 吉林省分行 吉林省长春市
9 黑龙江分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0 上海市分行 上海市
11 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南京市
12 浙江省分行 浙江省杭州市
13 宁波市分行 浙江省宁波市
14 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济南市
15 青岛市分行 山东省青岛市
16 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合肥市
17 江西省分行 江西省南昌市
18 福建省分行 福建省福州市
19 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郑州市
20 湖北省分行 湖北省武汉市
21 湖南省分行 湖南省长沙市
22 广东省分行 广东省广州市
23 深圳市分行 广东省深圳市
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5 海南省分行 海南省海口市
26 重庆市分行 重庆市
27 四川省分行 四川省成都市
28 云南省分行 云南省昆明市
29 贵州省分行 贵州省贵阳市
30 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西安市
31 甘肃省分行 甘肃省兰州市
32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33 青海省分行 青海省西宁市
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