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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近编辑: 2018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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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限制类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一)农林业 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 2、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 3、农村传统老式炉灶炕 4、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 5、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 6、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 7、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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