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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4﹞94号2014年11月28日

【财政部】
【2014】
【消费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4年11月29日起执行。
附件:    
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调整幅度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简称) 提高幅度(元/升)
27101210 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 0.12
27101220 石脑油 0.12
27101230 橡胶溶剂油、油漆溶剂油、抽提溶剂油 0.12
27101911 航空煤油 0.14
27101912 灯用煤油 0.14
27101919 其他煤油馏分产品 0.14
27101922 5-7号燃料油 0.14
27101923 柴油 0.14
27101929 其他燃料油 0.14
27101991 润滑油 0.12
27101992 润滑脂 0.12
27101993 润滑油基础油 0.12
27101999 其他重油及重油制品 0.14
27102000 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以及以上述油为基本成分(按重量计不低于70%)的其他税目未列名制品,含有生物柴油,但废油除外 0.14
ex38260000 不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标准的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 0.14

相关文件

财税[2014]106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网站)            最近编辑: 2015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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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

2013年,中国汽油消费量为9419万吨,柴油消费量为1.7亿吨。此次调税后,全年汽柴油消费税将增加400多亿元。其中,“两桶油”占了绝大多数。
  以2013年的数据为例,去年中石化共生产汽油4556万吨,折合约624亿升;柴油7740万吨,约911亿升。据此测算,中石化每年汽柴油需多缴纳的消费税达到202.42亿元。
  2013年中石油共生产汽、柴油分别为2880万吨、5920万吨,分别折合389亿升、697亿升。据此测算,中石油需多缴纳的消费税为144.26亿元。

地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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