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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16】
【发票】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新的防伪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为灰变红防伪油墨(详见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颜色: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紫色,第五联为粉红色。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说明

  一、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二、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发票代码图案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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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色摩擦可产生红色擦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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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国税发明电[2005]34号 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近编辑: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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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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