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纳税无忧网首页 >> 税收法律>> 当年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2018年5月3日

【财政部】
【2018】
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相关文件

来源:财政部网站     最近编辑: 2019年02月15日

.
相关资料及权威解读 .

.

地方规定

 

 

1.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应于次年年初就其增加部分补贴印花。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北京市税务局2018年11月热点问题】


问题6、本公司2018年6月增加了注册资本,会计上已计入实收资本科目,请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按照多少的税率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2018年6月会计上已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12366热点问题

笔记案例

享受印花税优惠 注意适用条件IdPh
陈洪卫

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5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从50号文件执行1个月来的情况看,部分纳税人对相关税收优惠的条件把握不准。

案例1:今年5月16日,税务人员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比对发现,A公司今年初启用新账簿时,没有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通过询问得知,企业办税人员根据财税50号文件“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的规定,没有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A公司今年的账簿,应在年初启用时按每件5元贴花。50号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是今年5月1日后新启用的账簿,A公司在年初启用的营业账簿并不在免税范围内。

案例2:今年5月6日,B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财务人员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印花税2500元。主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审核公司章程时,发现B公司的股东实缴资本仅为300万元,当月通知B公司办理了退税1750元。这是咋回事?
原来,《公司法》将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企业在注册成立时,市场监管部门只登记其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也不收取验资证明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即企业接受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对新注册的企业来说,就是法人或股东实际到位的资金额。对于认缴资金超过实缴资金的部分,则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在公司实际收到出资时,再申报缴纳相应的印花税,B公司恰恰忽视了这一点。

案例3:C公司在6月初申报缴纳了5月实现的税款,税务人员在审核时发现,该公司印花税额与销售收入明显不符。通过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公司财务人员仅按照规定税率的一半,即万分之一点五计算印花税额;二是公司存在以电子邮件形式签订的购销业务合同,财务人员没有将这些电子合同纳入应税合同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了13种应纳税凭证,50号文件规定的印花税减税措施,只是针对其中的“营业账簿”,其余的12种应纳税凭证仍应按原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和销售等合同,应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的税率申报缴纳印花税。另外,企业签订的电子合同,和通常的纸质合同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差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作者单位:山东省巨野县地税局)


享受印花税减半优惠 需厘清两个概念
薛利锋 王首元
1902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近日,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人将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混为一谈,进而导致在计算贴花时出现困惑。其实,只要厘清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企业就能轻松搞定资金账簿印花税。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可以简单理解为公司最开始设立时拥有的资产。实收资本,则指企业投资者以货币、实务和无心资产等形式,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正常来说,两者金额应该是一致的。

但是,《公司法》修改后,引入了资本金认缴制,股东不必再实际缴纳全部出资,可以先成立公司,然后分期缴纳出资。这一规定,容许资本金分步到位,使得两者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从规定上看,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属于股东认缴出资,结果可能会出现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实收资本。根据50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在实际收到出资时才产生印花税纳税义务,并按规定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第三种情况则属于股东实缴出资,注册资本一定等于实收资本,此时,则应一次全额计征印花税。

(作者单位:陕西中税联众税务师事务所,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

声明:文件来自公开媒体,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点石财税咨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