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财政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相关文件 财税[2013]52号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来源:财政部网站) 最近编辑: 2015年09月04日 |
. |
相关资料 | . |
. |
|
地方相关规定 |
|
. |
声明:本网站所有文件来源于各公开网站,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纳税无忧工作室】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